听力、视力或动作受限时,智力测验怎样调整才不误读能力

评估应尽量去掉与目标能力无关的进入障碍。能否调整取决于测验要测什么、版本规范和验证证据;改变呈现或作答方式不必然使结果失效,若改变了目标能力则要限制解释。不能直接把看不清、听不清或手部动作困难当成低智力。

需要把材料放大、换一种方式作答,或多一点时间时,智力测验结果还能不能比较?答案不能只看“有没有改动”。更重要的是:调整是否去除了与目标能力无关的障碍,还是同时改变了这项任务原本要测的能力。

便利安排的目标,是让人有机会完成真正的任务

有些任务要考察推理,却要求通过某种视觉材料呈现、用特定手部动作回应。视力或动作条件可能影响完成过程。如果困难主要发生在接收材料或表达答案的通道,把最后的低表现全部归为推理能力,就可能误读结果。

但通道与目标不能凭直觉划分。例如,某项任务本来就把快速视觉搜索或动作协调纳入测量,改变这些条件就可能改变分数含义。名称都叫“智力测验”,不代表每个分测验的要求相同。

目标能力与呈现、指令和作答通道的关系,不把感官动作困难直接当成低能力
图1 需要区分目标能力与进入任务的条件;同一种调整是否合适,要放回具体任务判断。

不改变目标的便利,与改变目标的修改要区分

APA的评估指南区分两类调整:便利安排尽量改变呈现、施测或回应条件,而不改变所测构念;修改则可能改变原来的测量目标。两者都可能服务于可及性,但结果如何解释、能否沿用原比较方式,需要分别判断。

以时间为例,如果额外时间用于克服与目标无关的翻页或回应障碍,它与在专门考察速度的任务中放宽时限,含义可能不同。后者若改变了速度要求,就不能无说明地当作原标准条件下的同一个分数。

额外时间在速度非目标与速度属于目标两种任务中需要不同判断
图2 时间是否属于测量目标,会影响延时的解释;具体安排应依据工具规范与适用证据。

同样,把口头材料改成文字,不一定只是“换个方便的形式”。若任务本身涉及听觉信息的保持与加工,呈现变化可能影响被测内容。是否采用替代工具、减少某类任务或使用经验证的版本,应由评估人员结合具体问题判断。

获得便利,不等于结果天然不可信

适当便利可以减少无关障碍,使评估更接近目标能力。不能因为受测者用了辅助设备或调整条件,就一律给分数贴上“不标准、没价值”的标签;也不能反过来认定只要出于便利目的,所有改动都可以按原常模解释。

重要的是查工具制定方是否有相应规范,是否有适合这类使用条件的证据,以及实际施测有没有偏离这些要求。若改动影响了测量目标,报告需要写明改变了什么、哪些解释仍可作出、哪些比较应暂缓。

这类记录是在说明证据的范围,不是在评价受测者的配合程度。一个暂时不适合使用的总分,也不意味着其他观察、任务表现或背景资料失去价值。

预约前,怎样把需求说清楚

可以提前告诉评估人员:哪些材料接收有困难,通常采用什么辅助方式,哪些动作难以完成,以及什么条件下表现比较稳定。比起笼统要求“给我加时间”,说明实际遇到的障碍更有利于选择合适方案。

接着确认四个问题:这次主要要回答什么;选用工具是否适合;准备做哪些调整及依据是什么;报告将怎样解释这些调整。测验中若发现材料无法接收或无法按要求回应,应及时反馈,不由陪同者自行改题、解释答案或事后估算补分。

有关老人听视情况如何影响认知评估,可另读听不清、看不清与老年认知测评。这里讨论的重点是跨年龄的测量可及性:合理地调整条件与准确地说明分数边界,应当一起完成。

参考资料

APA(2022):Guidelines for Assessment and Intervention with 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重点参见指南14–15及正文第31–32页。本文采用测量原则,不将其中美国法律条款作为中国法律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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