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暴躁易怒、控制不住冲动和攻击行为,需要分开了解。生气是一种感受,冲动涉及行动前能否停下来,攻击则涉及伤害或威胁他人的行为及其作用。它们可能同时出现,也可能并不一致。仅凭“脾气大”或一次网络测试,不能判断是什么疾病,更不能认定一个人天生危险。
先把发生的事讲清楚
“我一生气就失控”包含的信息很少。感到愤怒的人,可能选择离开争执现场;外表平静的人,也可能用威胁迫使别人服从。因此,评估既要听当事人的感受,也要了解实际做了什么、对谁造成了什么影响。
可以把同一件事分成几段来描述:前面发生了什么,当时觉得对方有什么意图,出现了怎样的感受和行动冲动,随后采取了什么行为。这样做不是要求受伤害的一方替行为找理由,而是避免把感受、行动和后果混在一句“情绪不好”里。
例如,状态—特质愤怒表达量表第二版(STAXI-2)的出版方说明就区分愤怒体验、表达和控制。它们是相关却不同的信息。一个人的内在愤怒很强,并不自动说明其已经实施攻击;表达得少,也不代表没有困扰。
行为的目的,比“看起来多生气”更难判断
攻击行为研究常区分反应性和主动性两类功能。反应性攻击侧重在感到受威胁或挑衅后作出反应;主动性攻击侧重以伤害、胁迫等方式达到某种目的。这里的“主动性”是研究术语,不是称赞,更不是判断行为是否该负责的标准。
有人在争执后摔东西,可能是在愤怒中作出反应,也可能同时具有让对方停止说话、让步或害怕的作用。不能仅凭行为发生得快、当事人说“没想那么多”,就认定它只有一种功能。反过来,语气冷静也不能直接证明是预谋。
Raine等人开发反应性—主动性攻击问卷(RPQ)的研究发现,这两个维度可以区分,同时也彼此相关。该项原始研究的对象是青少年男生,不能把其中的结果直接当成所有成年人的诊断标准。更重要的是,两个维度描述行为特征,不是把人永久分成“冲动型坏人”和“算计型坏人”。
量表应当帮忙追问,不能替代事实
如果要了解易怒和攻击问题,报告至少应说清使用工具测的是感受、表达、行为频率,还是行为功能。还要核对版本、年龄范围、填写者和时间范围。自述动机、旁人的观察以及实际后果可能不一致,这些差异需要进一步了解,而不是挑一个最顺耳的答案。
“七宗罪测试”“黑暗三角人格”等名称,不能替代对具体行为的评估,也不能据此预测某个人会不会伤人。若近期易怒明显加重、与过去很不同,或已影响关系和工作,可以向精神心理专业人员说明变化、伴随的睡眠或身体情况及相关背景,避免自己给原因定性。
已经出现威胁、砸物或人身伤害时,安全需要先于测评。处在危险中的人应尽量离开冲突现场、联系可信赖的支持者,必要时寻求当地紧急帮助,不必留下来完成问卷或说服对方冷静。理解行为为什么发生,不会取消行为者停止伤害、承担责任的需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