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释听证中,法院如何判断一个人“真想改”?

法院在假释听证中通过行为改变意愿量表等心理学工具,结合个体测评结果与日常行为表现,评估其真实悔改意愿与社会适应能力,实现主观动机与客观行为的双重验证。

在假释听证会上,法官面对的不只是冰冷的案卷,更是一个活生生的人。这个人是否真心悔过?有没有重新融入社会的意愿和能力?过去,这类判断往往依赖主观印象或零散的行为记录。如今,越来越多的司法实践开始引入心理学工具,尤其是“行为改变意愿量表”这类专业测评,配合服刑期间的合规表现,形成更立体的评估依据。

行为改变意愿,并不是一句“我愿意改”就能证明的。心理学研究发现,人的行为转变通常经历几个阶段:从毫无意识到问题存在,到开始思考改变,再到准备行动、真正行动,最后维持新行为。针对这一过程,专业量表能系统评估个体当前所处的阶段、内在动机强度以及对改变的阻力认知。比如,一个服刑人员在量表中表现出对过往行为的深刻反思、对家庭责任的重视,以及对未来生活的具体规划,这些都可能成为其改造意愿的真实信号。而如果仅靠口头陈述,这些细节很容易被忽略或美化。

当然,单靠一次心理测评远远不够。法院更看重的是“言行一致”——测评结果是否与日常行为记录相吻合。比如,某人在量表中表达强烈的回归家庭意愿,同时在监所内积极参与亲情会见、主动学习育儿知识、遵守纪律且无违规记录,这种内外一致的表现,才更具说服力。反之,若测评得分高但屡次违反监规,或对帮教活动敷衍了事,那“改变意愿”就值得打个问号。这种结合主观意愿与客观行为的双轨评估,正逐渐成为司法裁量中的重要参考。

这类评估方法的背后,离不开科学心理工具的支持。像橙星云这样的专业平台,多年来积累了大量关于行为动机、情绪调节、社会适应等方面的测评数据,其开发的量表已在教育、职场、司法等多个场景中辅助个体自我认知与行为预测。在司法领域,类似工具并非用于“贴标签”,而是帮助决策者更清晰地看到一个人内心的真实状态与改变的可能性。

假释不是终点,而是重新融入社会的起点。当法律程序能够借助心理学的“眼睛”,看清一个人是否真正准备好迈出这一步,不仅对当事人意义重大,也关乎公共安全与社会修复的整体效果。毕竟,真正的改造,从来不只是时间的流逝,更是内心的转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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