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躁狂发作可以出现在某件生活事件之后,也可能找不到一个清楚的外部诱因。“我有开心的理由”与“是否发生了躁狂发作”,回答的是不同问题。前者解释事情对自己的意义,后者属于临床判断,不能只靠有没有一件喜事来确认或排除。
先发生、觉得有关、证明原因,是三回事
例如,一个人说:“我得到期待已久的机会后很兴奋。”这句话提供了时间顺序,也提供了他对经历的理解。它本身没有证明后面的所有变化都由这件事造成,更没有作出任何诊断。
反过来也一样。后来出现需要评估的变化,并不意味着那份喜悦是假的,或那件好事其实不值得高兴。真实的个人感受与医学评估可以同时被认真对待,不需要先否定其中一个。
美国国立精神卫生研究所将双相障碍的成因描述为多种因素共同参与,而非一个已经确定的单一原因。因此,不能把某次发作简单归咎于一个人、一句话或一件事,也不能因为找不到原因就反过来认定存在疾病。
生活事件研究发现的,是特定人群中的联系
一项2008年发表的前瞻随访研究对125名双相I型障碍参与者进行持续访谈,发现达成重要目标的生活事件与后续躁狂症状增加有关。研究对象是已经诊断的特定人群,观察的是症状变化,不能据此推出普通人的成功和开心会造成躁狂发作。
研究也没有把所有“好事”当成同一种刺激。目标对本人有多重要、是否经过努力达成,与仅仅听见一个好消息并不完全相同。把结论缩成“太开心就会发病”,丢掉了研究实际考察的内容。
另一项2014年发表的研究随访173名双相I型或II型门诊患者,观察到生活事件可能先于心境变化,心境变化也可能先于某些生活事件。作者同时指出,自报生活事件使因果方向难以确定,结果主要适用于相对稳定的门诊样本。现实生活并不总是一条简单的“事件导致症状”的单向线。
不必靠否认开心,来证明自己重视健康
如果这类疑问出现在就诊讨论中,可以保留两个层次:“这件事对我很重要,我确实因此开心”;“至于之后的变化怎样理解,需要进一步讨论。”这不是回避,也不是承认某个诊断,而是在把感受与结论放回各自的位置。
家人也不宜用“你有开心的理由,所以不可能有问题”结束讨论,或把一次兴奋直接叫成躁狂。是否存在临床发作,需要专业人员结合完整情况评估。生活事件是背景的一部分,不是单独的一票否决或确诊依据;本文也不提供普通开心与躁狂的个人辨别表。
